風格回收是複製音樂的一種常見(並且深受喜愛!)的方式。作為艾米懷恩豪斯 (Amy Winehouse) 的製作人,馬克羅森 (Mark Ronson)(右)使用了 20 世紀 60 年代摩城音樂的聲音。圖:Mike McQuade 和 Phillip Massey/FilmMagic 和 Antoine Antoniol/Getty Images 拍攝的照片

回收是歌曲創作過程的基本組成部分。訣竅是區分好的複製(合法的、受啟發的)和壞的複製(非法的、無恥的)之間的區別。要弄清楚如何複製歌曲,您必須先知道要複製哪些部分。

如果我們將音樂定義為有組織的聲音(我們確實如此),那麼聲音及其組織由三個主要元素組成:

這被定義為一次演奏多個音符,相互堆疊以創建和弦。它通常由吉他、鍵盤或合成器來表達。想想披頭四經典歌曲《Let It Be》的鋼琴前奏——這四個和弦已經成為數百個排行榜冠軍的和聲基礎。

最常被認為是驅動歌曲的節拍——將歌曲粘合在一起的鼓和打擊樂模式。

音符連續演奏,一次一個,通常代表一首流行歌曲的演唱部分。當你跟著你最喜歡的歌曲一起唱時,你就是在唱旋律。

在這三個元素中,和聲和節奏是非常適合模仿的。許多歌曲都使用相同的和弦進行,甚至更多歌曲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節拍。旋律是事情變得複雜的地方。未經授權在另一首歌中使用一首歌曲的旋律是音樂家經常被起訴的原因。

如果一個人「複製」一段旋律,事情很快就會從致敬或影響變成盜竊。當然,除非有人承認旋律的來源——並向他們支付版稅,就像阿麗亞娜·格蘭德做到了表彰羅傑斯和漢默斯坦在《7 Rings》中使用了羅傑斯和漢默斯坦的“我最喜歡的東西”。這被稱為插值——為一首全新的歌曲逐個音符地重新創建現有旋律的做法。

通常被認為是最知名的「複製」音樂方式,這實際上是使用以前錄製的音樂片段來創作一首新歌曲。這幾乎需要獲得原作的藝術家、作家和/或出版商的許可才能使用錄音,其中許多人要求預先支付大筆費用以換取授權。採樣也是嘻哈音樂的基礎。

諷刺的是,這首讓嘻哈音樂聲名大噪的歌曲——Sugar Hill Gang 1979 年的熱門單曲《Rapper's Delight》——看似是Chic 的《Good Times》的樣本,但實際上,它是一種插值。伯納德·愛德華茲的低音線是這首歌的決定性元素,被逐個音符地複制並由另一位音樂家重播,這毫不奇怪地導致了愛德華茲和他的樂隊成員兼共同作曲家尼羅·羅傑斯採取了法律行動。他們的訴訟開創了管理插值規則的版權法律先例。它指出,只要註明該作品的創作者,人們確實可以使用先前創作的作品的任何元素。

許多偉大的嘻哈製作人經常以拼貼風格使用許多不同的舊材料的小片段來創造全新的東西。這通常被稱為「翻轉」樣本,這是嘻哈音樂對流行音樂的最重要貢獻之一。

雖然取樣和插值是複製流行音樂最直接、最明顯的方式,但音樂公式和製作技術也一直在複製。以自動調音為例,這是一種聲音處理技術,能夠對某人演唱的任何內容進行語調,無論他們是「開」還是「關」。自動調諧已經成為一種被廣泛複製的製作現代、適合廣播的嘻哈音樂的方法,以至於它現在已經成為陳詞濫調或比喻。

還有其他幾個經常被複製且易於識別的比喻 目前正在發生在當今的嘻哈世界。看看你是否能找到一首提到槍的 Trap 歌曲,但後面沒有緊跟著高音調的“r”——“brlrlrlrlrlrlrlrt”。也許現在最明顯的比喻是「三連音」風格的流程,即每個節拍使用三個音符,而通常有兩個音符(參見Cardi B 的「Drip」——「我得努力控制我的憤怒,可能會殺死一個用我的毒牙做事…」)。如今這種現像如此普遍,以至於很難區分一個饒舌歌手和另一個饒舌歌手。這就是重點。是什麼讓一個很酷的新想法變成了它自己的子流派,然後徹底變成了自己的流派,是因為有多少其他人在做同樣的事情。如果沒有上述任何標誌性手段,「陷阱」就不會成為自己的東西——尤其是三重流的趨勢。回到格蘭德,她被指控在《7 Rings》中竊取的流量實際上是Scotch snap,另一種流行的饒舌風格

依靠舊音樂風格的久經考驗的方法、聲音和技巧也是創作新音樂的一種常見且受人喜愛的技術。沒有它,某些音樂風格可能會乾燥並消失。 2006 年,馬克羅森 (Mark Ronson) 依靠 20 世紀 60 年代摩城音樂 (Motown) 的音樂幫助艾米懷恩豪斯 (Amy Winehouse) 成為明星; 2014 年,他和 Bruno Mars 再次演繹了 80 年代早期明尼阿波利斯放克音樂,推出了他們自己的熱門歌曲“Uptown Funk”。 有時會帶來不必要的訴訟,但風格仍然不是「受版權保護」的組成部分。這就是像 Greta Van Fleet 這樣的樂團幾乎可以讓你相信你正在聽一首久違的 Led Zeppelin 歌曲,而不是由來自密西根州弗蘭肯默斯的四個孩子創作的全新歌曲。存在嚴重缺陷的「模糊界線」判決(以及隨後的上訴)是基於對風格與實質的倒退理解。法官 Jacqueline Nguyen 在她的異議中稱該判決違憲,因為它「幾乎允許[馬文]蓋伊莊園對一種風格進行版權保護」。

經常被複製的歌曲的最後一個組成部分是歌詞。正如我們都用陳腔濫調、口語和當今的「點燃」俚語說話一樣,我們也用這些常見的短語來寫歌。有多少歌曲中有“哦寶貝”或“在你懷裡”?歌曲中有多少次有人「走出門去」?

艾薇兒(Avril Lavigne) 因其歌曲《女朋友》(Girlfriend) 中的一句“嘿,你,我想成為你的女朋友”而被起訴並達成和解— Rubinoos 樂隊的湯米·鄧巴(Tommy Dunbar),他1979 年的歌曲《我想成為你的男朋友》(I Wanna Be Your Boyfriend) 使用了完全相同的短語,與異性。三年前,即 1976 年,雷蒙斯樂隊提出了同樣的提議:“嘿小女孩,我想成為你的男朋友,可愛的小女孩,我想成為你的男朋友。”

歌詞中的「受版權保護」成分是什麼?通常,它發生在歌曲歌詞的敘事部分,即主歌中。一首歌不太可能因“掛鉤”而受到訴訟,“掛鉤”通常基於陳詞濫調或常見短語。就像歌曲的音樂元素一樣,一個人的致敬就是另一個人的抄襲。

*本文的一個版本出現在 2019 年 4 月 1 日的《紐約雜誌。立即訂閱!

複製歌曲的 9 種方法:便利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