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絲 (Taylor Swift) 和音樂界的許多人士正式向國會訴諸與 YouTube 的不和。斯威夫特以及包括 U2、保羅麥卡尼和三巨頭(環球、索尼和華納)在內的 160 名藝術家和唱片公司都已加入越來越多的請願書敦促華盛頓對《數位千禧年版權法》(DMCA)進行認真更新。最初的法案由比爾·克林頓 (Bill Clinton) 於 1998 年簽署成為法律,旨在根據新技術保護藝術家的版權法。但請願書(於四月首次提交)指出,那是在 YouTube 顛覆音樂產業之前很久,現在法律已經變得毫無用處,需要徹底改革。 「[DMCA] 為消費者創造了便利性,讓他們可以透過智慧型手機將幾乎所有歷史上錄製的歌曲放在口袋裡,從而使大型科技公司得以發展並創造巨額利潤,而歌曲作者和藝術家的收入卻在不斷減少,」請願書中寫道。它特別針對 YouTube,請願書的組織者、音樂經理歐文·阿佐夫 (Irving Azoff) 表示,YouTube“威脅到歌曲作者和唱片藝術家的持續生存能力。”請願書要求 YouTube 適當補償藝術家,並允許藝術家和唱片公司更好地控制他們的音樂在 YouTube 上使用的方式和時間。
音樂產業的與 YouTube 發生衝突與視訊服務本身一樣古老,但今年,由於大多數主要唱片公司正在與 YouTube 進行新的許可談判,這場戰爭在很大程度上重新點燃。 (例如,環球影業的合約已經到期。)因此,業內一些比較直言不諱的人士很方便地對 YouTube 進行了猛烈抨擊。 Apple Music 工作人員 Trent Reznor最近打電話YouTube“非常不誠實”,聲稱它“建立在免費、被盜內容的基礎上,這就是他們發展壯大的原因。”我認為任何免費服務都是不公平的。當時黑鍵樂團的派崔克·卡尼發推文”,“在 YouTube 上給我五分鐘時間,我可能可以找到 250 首藝術家沒有獲得報酬的可用歌曲。至少。經過他的數學,“一首歌的價格應該和一個鱷梨一樣貴。” (不過可能不是有機的。)
但阿佐夫發誓請願書不僅僅是改變法律;這也是對各大唱片公司的警告,要求他們保護和關心他們的藝術家。 「如果你是大唱片公司之一,並且繼續以目前的方式與 YouTube 開展業務,那麼這對所有簽署該信函的人來說都是一個壞兆頭,」他說。 「這不是費用糾紛。還深得多。這就是為什麼任何人如果需要與音樂產業中的任何人建立關係,躲在 DMCA 後面都是非常危險的。好吧,你知道嗎,這個事業甚至讓泰勒絲和凱蒂佩芮也為此奮鬥在同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