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針對阿歇特和其他三家出版商的版權案中,上訴失敗了。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先前從 2023 年 3 月起做出的裁決,即網路檔案館的開放圖書館計畫構成版權侵權。阿歇特出版社、哈珀柯林斯出版社、企鵝蘭登書屋和 Wiley 最初於 2020 年對這家受歡迎的非營利組織提起訴訟。
「該上訴提出了以下問題:非營利組織完整掃描受版權保護的印刷書籍,並在一對一的條件下免費在線分發這些數位副本,這是否屬於『合理使用』?」其印刷版與在任何給定時間提供的數位版之間的自有借出比率,而所有這些都未經版權持有出版商或作者的授權?週三的決定如下。 “應用《版權法》的相關條款以及具有約束力的最高法院和第二巡迴法院的先例,我們的結論是答案是否定的。”
網路檔案館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組織,從 1996 年開始保存並提供數位化內容的訪問,旨在保存網路的「短暫」內容。為了實現「提供對所有知識的普遍獲取」的使命,該組織擴展到其他已出版作品的數位版本,並「特別關注」書籍。 “並非每個人都可以訪問擁有豐富館藏的公共或學術圖書館,因此為了提供普遍訪問,我們需要提供圖書的數位版本。在其網站上註明。 「網路檔案館的使命之一是為那些與實體書籍互動有困難的人提供服務,因此我們的大多數數位化書籍都可供閱讀障礙者使用」。
法院駁回了網路檔案館的大部分辯護,包括檔案館提供公共服務的概念。「雖然 IA 聲稱禁止其做法會傷害消費者和研究人員,但允許其做法將會——而且確實——傷害作者,」該決定寫道。 「隨著每本數位圖書 IA 的傳播,它都會剝奪出版商和作者應得的收入,作為他們獨特創作的補償。儘管IA及其之友可能會哀嘆編輯權的整合,並批評出版商受利潤驅動,但在出版商背後站著有權因複製其作品而獲得補償的作者,他們的“私人動機”最終服務於出版商的事業。 促進文學、音樂和其他藝術的廣泛公眾傳播。
上訴決定確實與最初裁定 IA 從事商業活動不同,因為它接受捐贈,並指出這種先例“將極大地限制非營利組織在合理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同時尋求捐贈的能力。然而,上訴在其他方面均被駁回。「本案各方代表潛在的重大利益。一方面,電子書許可費可能會給圖書館帶來負擔,並減少獲得創意作品的機會。另一方面,作者有權因複製和分發其原創作品而獲得補償,」法院援引《版權法》得出結論。 「IA 請求本法院支持未經出版商或作者許可或向其付款的大規模複製和發行受版權保護的書籍。這樣的持有將允許大規模複製,從而剝奪創作者的報酬並削弱創作新作品的動力。
該出版商團體是由美國出版商協會組織提起訴訟的。AAP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瑪麗亞·帕蘭特(Maria Pallante) 表示:「今天的上訴裁決維護了作者和出版商對其書籍和其他創意作品進行許可和獲得賠償的權利,並明確地提醒我們,侵權行為不僅代價高昂,而且與公共利益背道而馳。透過出版商周刊)。 “如果有任何疑問,法院明確表示,根據合理使用判例,未經許可將整個作品轉換為新格式或侵占作為作者版權捆綁的關鍵部分的衍生作品的價值,並沒有什麼變革性的。”
在 2023 年做出初步決定後,網路檔案館創辦人布魯斯特·卡勒在一份聲明中說,「圖書館不僅僅是企業資料庫產品的客戶服務部門。為了讓民主在全球範圍內蓬勃發展,圖書館必須能夠維持其在社會中的歷史性角色——擁有、保存和借閱書籍。這項裁決對圖書館、讀者和作者來說是一個打擊,我們計劃上訴。週三,IA 鼓勵用戶「給出版商寫公開信,要求他們恢復對從我們圖書館刪除的 50 萬本書的訪問」。在一份聲明中,該組織表示”,“我們對今天關於互聯網檔案館對其他地方可以通過電子方式獲得的圖書進行數位借閱的看法感到失望。我們正在審查法院的意見,並將繼續捍衛圖書館擁有、出借和保存書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