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使用的槍片場致命槍擊事件 根據聯邦調查局法醫報告,去年在新墨西哥州,如果不扣下板機,不可能被解僱。該報告的調查結果與亞歷克鮑德溫先前的說法相矛盾:他從未扣下板機在槍上那個殺死了電影的攝影師哈利娜·哈欽斯,以及受傷的導演喬爾蘇扎。鮑德溫還反覆陳述他認為武器是“冷的”沒有實彈。然而,聯邦調查局的意外走火測試發現,槍擊事件中使用的槍支是一把 0.45 柯爾特 (0.45 Long Colt) 口徑 F.lli Pietta 單動左輪手槍,如果不扣動扳機,就不可能開火。該報告詳細說明,由於槍的擊鎚處於四分之一和半擊發位置,因此「如果不扣動扳機就無法開火」。此外,當擊鎚完全翹起時,「在內部工作部件完好無損且功能正常的情況下,如果不扣動扳機就無法開火」。該報告並未說明槍擊事件中使用的槍支為何裝有實彈,即仍在調查中與聖達菲縣治安官辦公室。鮑德溫的代表尚未對該報道做出回應。

軍械師漢娜·古鐵雷斯-里德透過她的律師批評聖達菲警方對這場悲劇的處理方式。她的法律團隊透過以下方式發表了一份聲明:最後期限回應 FBI 法醫報告:

在這種情況下,從一開始就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在比賽結束時結束的現場比賽在哪裡?集從何而來?從所附電子郵件中可以看出,治安官辦公室有意識地決定根本不追究這個問題,拒絕要求聯邦調查局對任何子彈進行指紋或 DNA 測試。我們現在可以肯定地知道片場有現場直播。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警長不會尋求這個基本問題的答案,這給整個調查帶來了嚴重問題。我們長期以來一直在尋找這個答案,並且不會放棄對真理的追求。

聖達菲治安官辦公室的一名偵探回覆她的律師,解釋說電影佈景中的物品“一遍又一遍地處理”,調查道具的指紋“沒有意義”。最終,FBI 決定不再從事件中的武器中尋找指紋和 DNA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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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調查局說不扣下板機槍就無法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