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絲·麥高恩。照片:Rena Laverty/法新社/蓋蒂圖片社
女星羅絲麥高恩週二自首持有毒品重罪指控日期至 2017 年 2 月 1 日,紐約客報告。
在新的採訪中紐約客羅南法羅 (Ronan Farrow) 的麥高恩 (McGowan) 表示,她正前往維吉尼亞州杜勒斯機場 (Dulles Airport) 參加女子遊行她在 1 月 20 日的航班上丟了錢包。當機場工作人員找到錢包時,他們在裡面發現了兩袋可卡因。
官員表示,他們“嘗試聯繫”麥高恩讓她返回維吉尼亞州出庭,但最終,他們將逮捕令提交給了國家執法資料庫。
與交談紐約客,麥高恩承認她沒有立即回電給警察。 (但這顯然是因為她認為韋恩斯坦在跟蹤她,事實證明,可能就是這樣。)
當麥高恩和她的律師吉姆亨德利最終與執法部門溝通時,他們指出有足夠的時間種植毒品。
「根據錢包丟失的時間和地點,除麥高恩女士之外的其他人可以在大約 5 小時 40 分鐘到超過 11 小時之間使用錢包,」亨德利在給弗吉尼亞州法院的信中寫道。
麥高恩還堅稱那個週末她對古柯鹼不感興趣。 「想像我即將進入姐妹團結,我想不出有什麼比這更能反對我當時想要在我身體裡的能量了,」她告訴我紐約客。
週二,她以 5,000 美元的保釋金獲釋,很可能會被指定出庭日期。
同時,她計劃堅持自己的立場,並告訴紐約客:“我明確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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