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照片:Bertrand Gruy/法新社/蓋蒂圖片社
明尼蘇達州立法者正在重新考慮個人姓名權可以持久 (PRINCE) 法案在不斷加劇的擔憂浪潮中。當共和黨眾議員喬·霍普本月早些時候提出該法案時,目標是引入立法,通過給予已故明尼蘇達人的繼承人和遺產對他們的名字和肖像的商業使用的公開控制權,保護已故的明尼蘇達人免受剝削。 「我認為保護[已故的音樂偶像] 努力建立,」霍普說最近。但批評者很快指出,該法案目前的形式(這裡),可能會導致意想不到的後果或成為「律師的現金搶奪」。
布萊克艾佛森 (Blake Iverson) 是明尼阿波利斯一家精品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告訴《明報》本週稍早表示,擬議的立法「範圍廣泛,足以讓卡車通過」。 「如果有人想舉辦王子舞會,他們會收到律師的停止函,」他補充道。其他媒體法專家表示,模糊的保護措施可能會導致冗長且不必要的訴訟,或阻礙言論自由。明尼蘇達大學錫爾哈研究中心主任簡·柯特利(Jane Kirtley) 解釋說:「名人可以而且將會利用公開權法來試圖停止報道他們想要保密的事情,即使這些事情可能會涉及公共利益。 ”媒體倫理與法律研究。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副研究教授 Michael G. Bennett 週一為《赫芬頓郵報》撰文,被稱為該法案本身俱有剝削性:
該法案的第一個指標是在不考慮普林斯的情況下設計的,從其名稱中就可以看出。這個標題表面上是「名字中的個人權利可以持久」的巧妙縮寫,但實際上它所做的正是它所命名的法律應該防止的事情:在未經個人同意的情況下對個人的姓名進行商業利用。
美聯社著名的週四晚上,霍普暫時從州立法機關撤回了該法案,他將考慮對手的論點,並希望明年返回並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