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是品牌?照片:Mario Anzuoni/Reuters/Corbis
這是名人不成文的法則,你最終會成為某人品牌的代言人:碧昂絲擁有百事可樂,馬修麥康納(或者是 Rust Cohle?一切。然而,阿黛爾並不關心你的品牌。在一個紐約時報的新採訪時代,她解釋說:
「如果我只想出名,例如成為名人,那麼我就不會做音樂,因為我得到的其他一切可能會讓我比我的音樂更出名。廣告、品牌形象、指甲油、鞋子、包包、時裝系列、美容系列、美髮產品、電影、汽車形象、手錶設計、食品系列、建築、航空公司、書籍交易。我已經得到了一切。我不想讓自己澆水。我想做一件事。我想做點什麼。我不想成為任何事物的代言人。
她不是在虛張聲勢:2013 年,阿黛爾據說拒絕了與歐萊雅 1900 萬美元的交易(你好#eyelinergoals),甚至傳聞拒絕與 Queen Bey 合作。 (這可能不是真的,但想像一下。)如果她改變主意,她可能會考慮支持毛毛淚,一款新的手機遊戲,請求你幫助德雷克停止哭泣。為什麼? 「我過去常常讓自己淹死,」阿黛爾在談到不想重溫心痛時說道。21。 「如果我感到悲傷,如果我感到困惑——我想說這是迄今為止我大部分唱片的主題——我就會順其自然。我會讓自己崩潰,我會坐在黑暗中,我會為自己感到難過。真的,如果阿黛爾應該支持哪個品牌,那就是一款為德雷克擦眼淚的應用程式。或者,你知道,紙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