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美國懸疑作家協會分發出去2016 年愛德加獎,犯罪小說領域最負盛名的獎項。獲獎者中有同情者阮越清 (Viet Thanh Nguyen) 的作品被評為最佳處女作——這一獎項雖然當之無愧,但卻與引人注目相反,因為他的小說已經獲得了許多榮譽,包括普立茲獎前一周。然而,出於同樣的原因,他的埃德加勝利是非凡的,甚至是重大的——而且可能是前所未有的。同情者——一部關於越南雙重間諜在越戰後移居洛杉磯的文學驚悚小說——是第一部在同一年同時獲得主要文學獎和主要類型獎的小說(或者至少是我能發掘的第一部)。
「文學」小說和「類型」小說的異花授粉一直是熱的主題的爭論為了年在書呆子圈子裡,“文人間的情人爭吵”作為線上和評論家離開、諸如此類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構成了類型書籍?類型書籍可以是真正的文學嗎?類型書籍和文學書籍是否具有可比性?這場爭論持續了很長時間,以至於許多人宣告結束,不可調和的, 或者被誤導的,然而,在最嚴峻的時刻城堡,有一個持續的抵抗的想法這些類型的小說可能會被視為平等的。裁決——仲裁是臭名昭著的爭議和容易產生人類弱點——對於豐富這場辯論,更不用說解決這場辯論而言,它們當然不是萬無一失的工具。然而,當一本小說做了什麼同情者成就——即,在大約100年的圖書頒獎活動中從未發生過的事情——值得一問的是,為什麼以前從未發生過這種情況,以及為什麼現在發生了。的成就同情者這表明我們可能最終實現了文學大融合——在這一時刻,所有類型、所有流派的小說,即使不是完全相同的事業,也最終被視為同一個、更大、更廣泛的文學項目的子集。
但首先是獎項本身。為了進行快速的廢紙普查,我回顧了最負盛名的犯罪獎(埃德加獎)的歷史;兩個最引人注目的科幻小說獎(雨果獎和星雲獎),以及兩個最著名的文學獎:普立茲獎和國家圖書獎。我問莎拉·溫曼犯罪小說史專家,如果阮的壯舉有先例的話:她告訴我她想不出一個先例,不過,2006 年,傑西·沃爾特 (Jess Walter) 的公民文斯贏得了愛德加最佳小說獎和他的下一部小說,零號,入圍國家圖書獎。
我想,在小說史上肯定有過雙料獲獎者——但回顧這些獎項的歷史,我發現只有一連串的千鈞一髮、險些失手和本應獲得的獎項。庫爾特·馮內果五號屠宰場例如,《1970 年》曾入圍國家圖書獎和雨果獎的決賽,但均未獲獎。最近,艾米麗·聖約翰·曼德爾第十一站入圍國家圖書獎候選名單,榮獲英國亞瑟·C·克拉克科幻小說獎,獲得雨果獎認可來自不亞於喬治·R·R·馬丁的顯赫人物。
當然,設立特定類型獎項的部分原因是為了表彰傳統上被排除在主流文學獎之外的優秀寫作領域。但它們的存在也助長了一種預設的、可惡的假設,即類型書籍正在尋求實現與文學小說根本不同的東西,因此應該用一套不同的標準來評判。這通常是正確的:我確信即使是最狂熱的犯罪小說迷也不會認為,比如說,鞭手迪克·弗朗西斯 (Dick Francis) 於 1981 年獲得埃德加最佳小說獎,是當年出版的最佳小說——或者說它比笨蛋聯盟,普立茲獎得主。事實上,這兩本書或多或少是隨機選擇的,完美地說明了直接比較這些不同的文學作品的困難。
然而,文學大融合表明,這種差異最終正在消失。對這些獎項的普查表明,這些獎項可能從一開始就被誇大了。值得注意的是,電影獎中不存在這種基於類型的分裂。對很多人來說,馬耳他之鷹被認為是一部經典的犯罪小說,而馬耳他之鷹被認為是一部經典電影,句點。當時沒有咬牙切齒老無所依一部犯罪電影贏得了最佳影片獎,但它(緊密)改編的小說卻是被一位著名文學評論家明確駁斥作為“一部不重要的、精簡的驚悚小說”,“可以在幾個空閒的時間裡讀完”。
因此,回顧獲獎者名單,真正令人震驚的不是有多少差異,而是有多少一致。有許多小說和作家早在2016 年之前就應該在同一年獲得類型獎和文學獎。 (Margaret Atwood) 的使女的故事1986 年同時獲得布克獎和星雲獎提名,並且可以而且應該同時獲得兩項提名。 (實際得獎者-布克獎:老惡魔們,作者:金斯利‧艾米斯;星雲:為死者代言人,作者:奧森·斯科特·卡德。羅伯特·斯通的狗兵,一本關於毒品交易出錯的越南小說,贏得了國家圖書獎,並且很容易贏得埃德加獎——回顧過去,這顯然是 1975 年最經久不衰的犯罪小說。
還有一些流派作家,雖然現在受到廣泛尊重,但被狹隘的批評家不公平地推入各自的牛槽。烏蘇拉‧勒古恩 (Ursula K. Le Guin) 榮獲四項星雲獎和兩項雨果獎,以及一項國家青年文學圖書獎,她的小說奧西尼亞故事1977 年入圍國家圖書獎候選名單。事實上,2014 年,儘管她的成人小說從未獲得國家圖書獎,但她還是獲得了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的終身成就獎。 (史蒂芬金在 2003 年獲得了同樣的榮譽,儘管他從未獲得過提名另一位這樣的小說家:派翠西亞‧海史密斯 (Patricia Highsmith),她的作品才華洋溢的里普利先生1956 年被提名為埃德加最佳小說,並且比最終的獲獎者享有更強大的評論界(視野中的野獸作者:瑪格麗特·米勒(Margaret Millar))或者,就此而言,當年的普立茲獎得主(安德森維爾,作者:MacKinlay Kantor)或國家圖書獎得主(北弗雷德里克十號,作者:約翰·奧哈拉)。
另一方面,有些小說家在職業生涯早期就建立了文學譜系,然後才轉向毫無爭議的流派作品,例如邁克爾·查邦 (Michael Chabon),他因卡瓦利爾與克雷的奇妙冒險2001年,2008年同時獲得雨果獎和星雲獎意第緒語警察聯盟。這部小說發生在另一個時間線的阿拉斯加猶太家園,本質上是一部偵探小說,也很容易贏得愛德加獎。在另一個更開明的時間線中,查邦不僅會成為雙料冠軍,他還將獲得令人垂涎的 HEP(雨果-埃德加-普利策)三冠王。
所以呢同情者上週的成就其實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與其說現在發生了,不如說沒有更早、更頻繁地發生。但事實是它有最終發生的事情表明我們已經達到了一個文學里程碑——尤其是在什麼樣的小說可以被稱為「文學」方面。對於你最喜歡的商店裡勇敢的書商來說,這是一個令人不安的消息,他負責決定將書擱置在哪個部分第十一站。 (在我去過的一家書店,他們將小說進一步分為「小說」和「文學」兩個部分,當我問店員這兩者的區別時,他聳聳肩,對「文學」點點頭,說道: 「這些人是然而,對作家來說,這是個好消息,因為長期以來,這些區別往好了說是武斷的、無意義的,往壞了說是侮辱性的。當然,對讀者來說,這是個好消息——對他們來說,文學大融合很久以前就發生了,至少是在他們自己的書架上更加熱情好客和包容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