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集有劇透權力的遊戲,冰與火之歌

我們知道拉姆齊極其卑鄙。我們認識他剝皮向他投降的人,用他的狗追捕女人,折磨並閹割席恩, 和饒舌歌手珊莎。自從盧斯·博爾頓宣布他的妻子懷孕後,我們就一直擔心這個孩子——部分原因是拉姆齊的本性,但也因為我們知道他以前殺過一個兄弟:在書中,拉姆齊還殺死了盧斯以前的孩子。而他的殘忍還不止於此。如果你認為拉姆齊表現不佳權力的遊戲,以下是他在書中更糟糕的所有方面。

他至少殺了一名兄弟,也許更多。拉姆齊殺死了盧斯所有出身高貴的合法兒子,因為他們對他成為博爾頓家族的繼承人構成了威脅。盧斯的小兒子們在搖籃裡就夭折了,而哥哥多米里克在試圖與拉姆齊交朋友時犯了一個錯誤。 「我禁止這樣做,」盧斯指出,然後說他希望拉姆齊殺死他所有的兄弟。在他認為拉姆齊已被處決後,他在一封信中寫道:“我年輕的妻子向我承諾的親生兒子在他活著的時候永遠不會安全。” “我自己完全可以擺脫他。”後來,他決定最好保留拉姆齊,即使他殺死了所有其他兒子。 「這樣是最好的。我不會活得足夠長,無法看到新的兒子成年……不過,沃爾達會悲傷地看到他們死去。

他強姦、剝皮並殺害他所追捕的女性。 “拉姆齊勳爵喜歡追逐,更喜歡捕獵兩足獵物。”我們得到了一個經過淨化的版本拉姆齊在節目中的狩獵之旅,我們也沒有了解到他這樣做的一些原因。正如拉姆齊在他的演講中提到的那樣與米蘭達的對話,他不需要太多的理由──無聊就夠了。或讓他的愛人嫉妒。或懷孕了。做任何這些事情,他就會剝光你的衣服,把你放進森林,然後用他的一群野狗追捕你。如果他的受害者表現得“很好”,他就會強姦他們,然後等他們死後剝皮。如果他們不“好好玩耍”,他就會強姦他們,然後活剝他們的皮。如果你表現得好的話,還有一個好處──他會用你的名字為一隻狗命名。 「那些哭泣、乞求、不肯逃跑的人,回來後就不會再變成婊子了。」這些女人的皮被當作戰利品展示,而她們的屍體則被餵給他的狗。

他設置了一個忠誠的僕人來為他的罪行而死拉姆齊與原來的僕人臭佬(席恩後來以他的名字命名)犯下了一次狩獵強姦案後,拉姆齊在附近發現了騎手。他把衣服塞到僕人手裡,吩咐他騎馬去幫忙。 「騎上我的馬,他更快,在這裡,戴上我父親給我的戒指,這樣他們就會知道你來自我,」他告訴臭佬。臭佬打扮成拉姆齊,騎著拉姆齊的馬,然後被羅德里克·卡塞爾爵士殺死,認為他就是拉姆齊。拉姆齊此時假裝是個臭佬,這樣他就可以活下去。

他殺了羅德里克·卡塞爾。在節目中,席恩斬首羅德利克·卡塞爾爵士因為他是被欺負的,並且把事情搞得一團糟。在書中,當卡塞爾伸出友誼之手時,拉姆齊砍下了自己的手臂,然後將這起謀殺案歸咎於席恩。

他殺死了兩個被稱為史塔克男孩的磨坊主男孩。席恩沒有承諾這種特殊的犯罪行為書中也有,就像他在節目中所做的那樣。拉姆齊假裝自己是最初的臭佬以及席恩的盟友,將屍體剝得面目全非。然後他殺死了三個知道此事的鐵民。

他殺了一個農民

。因稱他為“斯諾勳爵”而不是“博爾頓勳爵”而犯下的罪行。 “叫他斯諾讓他想起了他的私生子,讓他勃然大怒。”

他強迫他的新娘嫁給他。拉姆齊的第一任妻子多內拉·霍伍德夫人不同意嫁給他。他們的婚禮不是政治聯盟的包辦婚姻,而是一場戰爭行為。拉姆齊佔領了她的城堡並奪取了她的土地,強迫她在修士和魚樑木心樹面前嫁給他,在證人面前「完成」婚姻,並讓她簽署一份遺囑,指定他為繼承人。當拉姆齊再次結婚時,有傳言說他讓新娘赤身裸體並被鎖在床柱上。

他強迫席恩參與強姦。首先,他命令席恩剪掉新娘的衣服。然後,在將兩根手指插入新娘體內,導致她痛苦地喘息後,他認為她太乾了,並命令席恩進行口交,「讓她做好準備」。 「動作要快,」他告訴他。 “如果我脫完衣服的時候她還沒濕,我就把你的舌頭割下來釘在牆上。”考慮到拉姆齊的歷史,這並不是一個無意義的威脅。

他用狗強姦了他的妻子。在書中,珊莎從未與拉姆齊結婚。相反,他的新娘是一個不同的“史塔克”,或者偽裝成史塔克的人:珊莎兒時的朋友珍妮·普爾,她被描繪成艾莉亞。 (這部劇向珊莎講述了這個可憐女孩的故事情節。)當有人試圖營救時,她像臭佬一樣反抗,認為這是一個詭計。 「這只是一些測試,以確保我愛他……告訴他,你告訴他。我會做他想做的事......無論他想做的事......與他或......或與狗或......拜託.... ..他不需要砍掉我的腳,我不會試圖逃跑,永遠不會,我會給他兒子,我發誓,我發誓……」後來,她的乳房上佈滿了牙印,也不清楚是被狗咬的還是人咬的。

他讓受害者挨餓。與多內拉結婚後,拉姆齊將她鎖在塔里,並且沒有給她食物,導致她餓死。當羅德利克·卡塞爾爵士破門而入時,“他發現她的嘴裡全是血,手指也被咬掉了。”當另一名飢餓的囚犯在幾天沒有進食後吃掉一隻老鼠時,拉姆齊感到憤怒。 「恐懼堡裡的所有老鼠都屬於我父親大人。未經我允許,你怎麼敢做一頓飯。

他打斷受害者的牙齒。這只是拉姆齊讓人們挨餓的另一種方式,但更加殘酷。席恩吃東西有困難,即使有人給他食物,因為拉姆齊用錘子敲打他的牙齒,因為他「討厭[他的]微笑」。他的牙齒斷了很多,「咀嚼是一種痛苦」。當有人提供他肉時,他必須把肉切成很小的塊,吸吮每一塊,然後吐出來。 “這樣,至少他還有味道,還有一些油脂和血液的滋養。”

他讓受害者乞求切掉身體部位。「拉姆齊勳爵絕對不會簡單地砍掉一個人的手指。他更喜歡剝掉它的皮,讓裸露的肉乾、裂、潰爛。 ……就是那種讓人發瘋的痛苦。遲早,受害者會尖叫,‘求你了,不要再這樣了,不要再這樣了,別再痛了,把它割掉’,拉姆齊勳爵就會答應。席恩右腳失去了一個小腳趾,左腳也失去了三個腳趾。他的左手失去了兩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只剩下七根手指。他預測,當他的手指和腳趾消失後,拉姆齊會奪走他的手和腳,“但只有當我乞求時,當疼痛變得如此嚴重時,我懇求他給我一些緩解。” 席恩試著用自己的牙齒來結束手指被剝皮的痛苦,拉姆齊很不高興。 “這次進攻讓臭佬又損失了一個腳趾。”

他強迫受害者生活在骯髒之中。即使盧斯·博爾頓邀請席恩洗澡,他也不敢接受他的提議。 「你穿著破布。骯髒的東西,破爛不堪,污跡斑斑,散發著血和尿的臭味,」盧斯評論道。但席恩知道他被禁止脫掉衣服,被禁止洗澡,他將被迫「再次在糞便中打滾」並穿著他的衣服直到它們腐爛。

他對動物很殘忍。當拉姆斯洗劫臨冬城時,他放火燒了席恩的馬。 「這是城堡陷落那天他看到的最後一幕:微笑在燃燒,當他站起來時,火焰從他的鬃毛中躍出,踢腿,尖叫,他的眼睛因恐懼而變白。”

他違背了誓言。拉姆齊冒充臭佬,發誓效忠葛雷喬伊家族和巴隆國王。當然,這是一個謊言,因為他計劃背叛席恩。相比之下,這似乎還不算太糟!

得到拉姆齊·博爾頓在書中的表現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