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克華柏格成為馬克華柏格之前,甚至在他成為馬基馬克之前,他也是青少年流氓。 1988 年,16 歲的沃爾伯格襲擊了清林,用一根棍子打斷了他的頭,並稱他為“越南操”。隨後,他逃離犯罪現場,對另一名越南男子 Hoa Trinh 的臉部拳打腳踢,重擊致使他的一隻眼睛失明。根據警方的報告,然後他發表了一些「未經請求的關於『傻瓜』和『斜眼傻瓜』的種族言論。」沃爾伯格在成年後受到審判,被判處兩年監禁。 45 天後他被釋放。
沃爾伯格正在向馬薩諸塞州請願,要求將此事從他的記錄中刪除。沃伯格表示:“我對我在 1988 年 4 月 8 日晚上採取的行動以及我可能給受害者造成的任何持久傷害深表歉意。”在他的赦免申請中寫道。 “從那時起,我就致力於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和公民,以便成為我的孩子和其他人的榜樣。”但要注意的是,沒有任何地方沃伯格在請願書中提到了暴力事件的種族歧視性質。然而,他確實指出,警方在他身上發現了大麻,而且他在犯罪時被扔石頭並喝醉了。
在 1986 年的另一起事件中,沃爾伯格與兩名朋友一起大喊種族歧視言論,並向兩名黑人小學女生投擲石頭。其中一塊石頭擊中了當時 9 歲的克里斯汀·阿特伍德 (Kristyn Atwood) 的頭部。“當人們談論波士頓的種族主義時,我總是記得這一點,”阿特伍德告訴波士頓地球。該州總檢察長對他和他的朋友提出了民事申訴,但該申訴於 1987 年被駁回。#CrimingWhileWh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