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法蘭科改編自科馬克麥卡錫時代小說神的孩子出奇的不錯。故事講述了一個名叫萊斯特·巴拉德(斯科特·黑茲飾)的牙齒凹凸不平的無家可歸的鄉巴佬,他變得越來越疏遠,越來越像動物,以至於他用死人的屍體做了一些不安全的事。在小說中,麥卡錫為萊斯特提供了更多的人際接觸,以充實這個人的存在,而電影的中心人物則大多局限於與蒂姆·布萊克·尼爾森飾演的毫無同情心的“高級警長」的不愉快遭遇。但由於沒有其他生物,神的孩子黯淡的完整性

我開始了解弗朗哥,這位文藝復興時期的時髦人士被一些評論家稱為“業餘愛好者”。我不確定他就是那個人。他討厭的是表現出努力。出於某種原因──驕傲? ——他想讓你覺得他把一切(故事、小說、電影、表演、重要的主持演出)都扔掉了,就好像這沒什麼大不了的,是完整生活的一部分,沒有喜怒無常的磨磨蹭蹭。那些多產的人——工作迅速,從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往往會取得偉大的成就,即使佛朗哥還沒有達到這一目標(可能性很大),明天和後天總是有的。

表現得天真無邪是他的策略。我們在飛行中抓住了萊斯特,因為萊斯特生活在飛行中,腰帶上掛著松鼠,手裡拿著一把舊步槍,到處亂跑。黑茲似乎完全沉浸在這個角色中。你幾乎可以聞到他皮膚和破爛衣服的氣味,而且他的措辭很糟糕——聽起來就像一個聽不見自己說話的聾子。他在另一個方面就像一個聾子:從他嘴裡流出來的話語不是一個傻瓜的。他們表現出狡猾,對自己在世界上的認識。他的部分背景故事(摘自書中)是由長輩講述的,他的成長經歷也隨之浮現:可怕的基因(他的家庭有故障和反社會行為的歷史)和噩夢般的成長經歷的混合體。他的心情很複雜,需要繼續觀察。

看看佛朗哥的表現,中立地,粗略地混合了長鏡頭和中鏡頭,儘管有些時刻刺穿了客觀性。最明顯的是萊斯特為一位(僵硬的)女伴買了一件漂亮的紅色連身裙,並假裝他正在約會。後來,當他射殺了他的主要夥伴——一隻他在嘉年華射擊遊戲中贏得的大型毛絨玩具老虎和熊時,他認為這是一場針對他的陰謀,這感覺就像一場真正的、可怕的謀殺。當一群暴徒(由法蘭哥領導)最終來抓他時,我們感受到了對弗蘭肯斯坦怪物的同情,這個怪物毫無良心地殺人——不屬於這個世界——但仍然是個孩子上帝的旨意,即使這個標籤是諷刺的。這部看似隨性的電影卻有真實的內幕。

電影評論:詹姆斯·弗蘭科的神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