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週末的華爾街日報,瑞奇·熱維斯寫道一篇關於他為什麼是無神論者的長篇非喜劇文章。你不會從中得到很多笑聲,但它確實是一本非常有趣且理由充分的讀物。無論如何,並不是所有事情都需要有趣,你們這些動物。為什麼不嘗試不要躲在幽默後面呢?

作為一個無神論者,我認為相信上帝並沒有「錯」。我不認為有神,但信仰他也沒什麼不好。如果它對您有任何幫助,那對我來說很好。當信仰開始侵犯他人的權利時,我才感到擔憂。我絕不會否認你信仰神的權利。我只是希望你不要殺死信仰不同神的人。或用石頭砸死某人,因為你的規則手冊說他們的性行為是不道德的。奇怪的是,任何相信有一個全知全知的力量對所發生的一切負責的人,也會想根據人們的本來面目來審判和懲罰他們。據我所知,最糟糕的人幾乎就是無神論者。前四誡充分強調了這一點。有一位神”,我就是他,沒有人是,你沒有那麼好,別忘了。 (不要謀殺任何人,直到第六條才被提及。)

無論如何,這裡有一個味道:

瑞奇·熱維斯對無神論的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