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高恩和佩恩。照片插圖:Vulture 和 Getty Images

在嘉賓專欄中最後期限,導演亞歷山大佩恩回應女演員羅絲麥高恩的指控佩恩在她 15 歲時對她進行了不當性行為,「誘騙」她並使她接觸色情色情內容。 2018年,在麥高恩點名佩恩之前,她告訴羅南法羅,對她這樣做的著名人物也犯下了法定強姦罪。佩恩稱這些指控為“虛假陳述”和“根本不真實”,並寫道,“羅斯說我們是在 20 世紀 80 年代末她 15 歲的時候認識的,這是錯誤的。從 1984 年到 1990 年,我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全職電影系學生,我知道我們的道路從未有過交集。他也否認了麥高恩的說法種類 他向她展示了一部他「以不同的名字為 Showtime 導演的軟核電影」。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從來沒有專業地執導過任何東西,無論是聳人聽聞的還是其他的。我也從未在 Showtime 工作過,也從未以我自己以外的任何名字執導過電影。佩恩聲稱,他在1991 年認識了麥高恩,當時她正在試鏡他為《花花公子》頻道執導的一段視頻,並補充說,兩人「後來約會了幾次,多年來一直保持著友好關係」。 1991 年,麥高恩應該是 17 或 18 歲。佩恩告訴最後期限他「不會對此事發表進一步評論」。

亞歷山大·佩恩表示羅絲·麥高恩的說法“完全不真實”